(招标编号:HNYH-YZ-******)
一、内容变更:
1、招标公告增加第六点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1 已报名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2025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账 号:************3
******有限公司永州分行营业部
1.3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公司名称。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 在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1 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1.6.2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二、时间变更
1、招标公告第八点送达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8日9:15
2、招标公告第九点9.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8日9:30
三、其他内容见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