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设备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发改审发[2024]10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管理中心,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招标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潜污泵、组合式箱式变电站等。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区南片区
2.3 建设工期:交货安装期45天(其中交货期30天,安装工期15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设备一标段:利华街、新村街、利宁街初期雨水调蓄池泵类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潜污泵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吴忠市南片区支路雨污分流项目设备二标段:利华街、新村街、利宁街初期雨水调蓄池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组合式变电站、高压电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5 招标内容: 所购设备供货、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河奇东路419号
联系人:郝皆朋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30号
联系人:白振海
电话:******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