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仓储软、硬件设备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2301-510623-04-01-190526】FGQB-000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拣选搬运系统、AGV搬运机器人等(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2301-510623-04-01-190526】FGQB-000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江高新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13253.34 平方米,约19.88亩。总建筑面积 23864.58 平方米,标准厂房、办公辅用房、车位、园区道路和附属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包装、运输、吊装、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配套工作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2.6.技术规格:详见设备清单。
2.7.交货地点:中江县内,具体交货地点按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测量、供货,到货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AGV搬运机器人、AGV拣选机器人、AGV机器人充电站、自动拣选工作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网络报名。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资格不能转让)。投标单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2.经办人员身份证,3.单位营业执照。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qq.com),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收到的邮件将会被拒绝。注意:邮件主题填写项目名称+xx单位报名资料。收到报名资料后,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回复支付方式及发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4楼本项目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国企自营”(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板块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98号
邮 编: 6181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8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4楼
邮 编: 610065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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